股市的主要功能之一就融资。融资的方式之一就是IPO(首次公开募股)。
首先回顾一下最近两年以来IPO的发行节奏。
IPO在2015年7月~10月期间为“零发行”,2015年11月,新股发行悄然恢复,当月仅有1只新股发行。进入2016年,新股发行节奏仍较缓慢,当年1月和2月新股发行数量均为6只。到了2016年3月,新股发行数量上升为两位数,为13只;2016年4月为15只;到了2016年8月,当月新股的发行数量突破20只,为27只;2016年11月,新股发行数量一口气从10月份的21只跳升到39只;2016年12月发行了51只。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全年发行248只新股,这个新股发行数量在A股历史上排第三,仅次于2010年的347只和2011年的277只。而2017年1月刚过半,截至目前已发行新股数量就达27只,按照安排本月新股发行数量为43只之多。1月6日证监会核发14家公司的IPO批文,1月13日再度核发10家企业IPO批文。新股发行确实有所加速,但最近两年的IPO融资规模仅占A股总流通市值的0.4%,而在2011年以前该比例都在1%以上,实际对股市资金的吸食作用并不大。
IPO的核心问题在于定价。
IPO是企业向投资者卖出新增股票,本质上就是个买卖关系。凡是买卖就存在定价问题。大部分普通商品都是在市场上直接定价,但是少部分商品无法直接买卖。IPO如果没有第三方担保机制,买卖就无法进行。这个第三方担保机制国外一般是券商,而中国是证监会。只要证监会参与IPO具体工作,相当于用国家信用在帮助企业IPO。后果可想而知。作为政府机构的证监会没有专业水平也不可能为定价错误承担责任。IPO彻底市场化改革,即新股发行注册制应该提速。核准制的结果是壳资源稀缺,而不是投资资金稀缺。其结果是,很长时间里,一堆资金围着壳资源乱炒一通,在5000点的时候,创业板平均市盈率达到120倍以上。这其实就是赌场,如果实施注册制,那就不同了。注册制让风投、创投有了更便捷的退出机制。注册制实质上有三个层面的问题,谁来审,审什么,发行价格和节奏是否市场化。前两者依赖《证券法》的修改,而这仅仅标志着注册制的开启而已;市场所关心的发行条件修改,如是否要求盈利等,并不是这轮注册制改革的难点。发行节奏和价格能否市场化并非由修法来决定,却恰恰是注册制改革最终能否成功的关键点。若不能实现发行定价和节奏的市场化,推向市场的注册制也是伪注册制。
《证券法》修改尚无时间表。
按照正常流程,注册制的推出需要修改《证券法》。现行《证券法》是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完成版本,已经基本不适应于现代资本市场发展的需要,甚至成为妨碍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因素。因此,《证券法》的修订工作已提上全国人大的议事日程。由于2015年股市的大波动,《证券法》修改应该说比原来预期的要慢,这将影响到IPO的改革进程。新股IPO提速,以及挂牌新股越来越多的现象,已经开始改变目前市场新股的生态,2016年12月新股上市后触及涨停板的天数已从6月的18个交易日降至10个,也就是说,新股上市后涨停板越来越少。从市场融资但并没有给投资者带来很好回报的公司,最终也会被投资者所抛弃,“优胜劣汰”是市场的自然法则,也是投资者必须承担的风险。
中小投资者在当前的市场想赚钱是很难的。
实际上,A股市场虽然股票数量已经突破3000家,但真正大家研究来研究去的,还是一些新经济、新产业,这些新经济和新产业集聚的上市公司,也就七八百家。从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来说,A股市场长期以来存在着供给和需求不配对、不对称的状况。越来越多的新股上市,会极大地增加股票市场的容量,从根本上改善A股市场长期以来供需不平衡的局面。可以说,今后任何一个细分行业,可投资的标的数量将越来越多,资金的选择面越来越大。经过2016年一年的表现,不少大盘股估值也不便宜了,这样的市场,中小投资者想赚钱是很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