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行网站昨日消息,近日,人民银行、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银保监会和证监会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明确,积极推进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发挥“保险+期货”在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中的作用。
《意见》指出,当前,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逐步成为保障农民稳定增收、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对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在提升农业保险服务能力方面,《意见》提出,探索构建涵盖财政补贴基本险、商业险和附加险等的农业保险产品体系,更好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层次、多元化风险保障需求。具体包括积极推进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将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做法逐步扩大到全国。探索开展一揽子综合险,将农机大棚、农房仓库等农业生产设施设备纳入保障范围,创新开展环境污染责任险、农产品质量险。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生产成本变动以及农业保险风险区划和农业生产风险地图,加快建立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动态调整机制与保险费率拟订和动态调整机制,健全科学高效的查勘定损机制。加强农业保险赔付资金与政府救灾资金的协同运用。稳妥开展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发挥保险增信对信贷投放的促进作用。发挥“保险+期货”在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中的作用。发挥好中国农业再保险公司作用,健全农业再保险制度和大灾风险分散机制。鼓励保险机构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基层服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