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政府发布了《湖南关于进一步淘汰不安全落后小煤矿的意见》,文件设定目标任务:
坚决关闭9万吨/年及以下煤矿;坚决关闭或者出清长期停产停建的30万吨/年以下“僵尸企业”煤矿;坚决关闭30万吨/年以下煤与瓦斯突出安全不达标的煤矿;坚决关闭开采范围与国家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资源保护区重叠且矿业权设置在前的30万吨/年以下煤矿;凡安全、环保不达标的煤矿一律不允许保留。
根据今日智库煤矿大数据中心数据显示,截止2019年1月,湖南省共有煤矿197座,合计产能共2923万吨/年,其中9万吨/年及以下煤矿共73座,合计产能510万吨,占比17.45%;实际在产煤矿14座,年产量108万吨。
长期停产停建矿井60座,全部为30万吨以下的矿井,涉及产能834万吨/年;
全省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共62座,目前在产的矿井仅19座,几乎全为30万吨/年以下矿井,多数为国有企业,且质量标准化达二级标准。
按照文件的要求,保守估计湖南省将至少关闭退出煤矿111座,合计产能1200万吨/年,煤种以瘦煤、气肥煤等配焦煤为主。
根据今日智库物流大数据中心数据显示,湖南省的炼焦配煤流向主要为本省的华菱钢厂、焦化企业及外省的宝武集团等钢厂,由于产量较少,流向也相对固定,而上述大型钢企都有长协做保障,且本次去产能还是以去僵尸企业为主,对于实际的产量影响非常有限,预计仅对本省部分焦化企业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