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财政部下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并鼓励企业提前执行。以大宗商品套期为例,各家企业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一些困难。
一、套期会计准则在大宗商品中运用现状
2007年3月财政部下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并鼓励企业提前执行。以大宗商品套期为例,各家企业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一些困难:
1.对于准则,相关人员认知程度不深
会计人员对准则的理解五花八门,原《套期保值》准则还没有明白,又出了新《套期会计》准则,业务人员则更不能理解了。
2.大宗商品衍生品团队组织架构不清晰,职责不分明,业财脱节
整个团队对于财务的定位在于资金保障,而在策略层面财务没有参与。导致套保开始时,财务不知情,要钱时或套保结束后才知道,而事后要求财务做套保处理,一是缺少套期会计处理的要件,二是违背了套期会计准则的要求,不能事后调整。对于无法进行套期会计处理,财务业务两方都认为自己没有问题。
3.实物交割困难
在境内,铁矿石期货交易确实可以进行实物交割,但是由于铁矿石期货市场建立之初,各项流程制度不完善,再加上铁矿石质量结果、存放场地等影响因素,导致实物交割后无法及时装运,出现只好再亏本卖回给供应商的局面,因此本人所在企业不再进行实物交割操作。
4.套期中的误区
(1)套保账户要与非套保账户分开。有事务所提出来,如果两个账户不能分开,则不能区分套保。其实账户是否要区别不是确认套保的必要条件,是不是套保,是根据套期关系的评估结果来确定的。
(2)套保一定是保值。新准则之所以将套期保
值准则改为套期会计,其实就是明确指出套期有可能增值,也有可能减值,他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将不确定因素通过套期方法进行确定或相对确定,从而达到降低预期风险的目的。
(3)套期的期货必须进行实物交割。在境外,铁矿石掉期交易就只是一个价格指数交易,不存在实物交易,因此该套期的目的只是为锁定一个价格。虽然境内可以进行实物交割,但是准则没有规定套期一定是要完成实物交割,他可以在现货交易完成的同时,将套期的合约同步平仓。
(4)套期的时间必须在一天完成。期货的市场
价格是实时变化的,而合约的量一次放下去,也不会是在同一时点同一价格成交,主要看是否有交易对手接盘,因此只要在开仓价格区间内,可以在几天之内完成套期工作。
(5)套期的品种必须一一对应。套期品种不必
完全一致,只要是有强对应关系的品种都可以。
(6)套期的数量必须完全一致。可以局部套期,但不可以超量套期。套期数量需低于、等于套期项目数量,强关联品种可以进行数量折算,但总量不能超过套期项目数量。如根据销售合约套期商品的原料,原料与商品成比例关系,则可按照销售乘比例量套期。
... ...
更多内容请下载附件查阅